JTS振泰小學堂【2019年3月TFDA法規整理】

文章更新日期 : 2019/04/09

三月多了許多草案與即日施行的法規,除了食品與化妝品業者須遵守,還有針對檢驗機構的管理辦法,針對報告內容與執行流程都有要求,一起注意政府的相關規範吧。

 

一.108年3月4日衛生福利部中藥司公布臺灣中藥典第三版勘誤表 

*台灣中藥典錯字與限值錯誤修正

 

二.108年3月11日衛生福利部發布預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第三條附表一及第五條附表三修正草案

*1.增訂水產動物油脂之無機砷限量0.1 mg/kg規定。

2.煙燻水產製品之苯駢芘規定修正為「煙燻或燒烤」,擴大管理範圍。

3.修正條文自發布日起施行,60天內有意見可反應。

 

三.衛生福利部於108年3月19日公告訂定「由蝦、蟹殼或黑麴菌絲體所製取之食品原料幾丁聚糖(Chitosan)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

*公告蝦、蟹殼或黑麴菌絲體所製取之幾丁聚糖可供為食品原料使用,另有赭趜毒素以及外包裝警語之規範,108年7月1日實施。

 

四.衛生福利部於108年3月19日公告108年度健康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案件業務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辦理

 

五.衛生福利部於108年3月19日預告訂定「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草案

 

六.衛生福利部於108年3月21日預告修正「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草案

*明文規定不得提供混合測試,60天預告期

 

七.衛生福利部於108年3月21日預告修正「藥物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草案。

 

八.衛生福利部於108年3月21日預告訂定「化粧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草案

 

九.立法院3月22日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本次修正係將加工助劑之使用規定,由現行法規命令提昇至法律位階,依加工助劑衛生標準執行規範

 

十.衛生福利部於108年3月21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一條、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草案修正重點為磷酸二氫鉀、木糖醇、合成番茄紅素、茶胺酸等項目之規格標準,並增列來自Blakesleatrispora之番茄紅素,60天預告期。

 

十一.衛生福利部於108年3月27日公告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

*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原料來源、使用限制與外包裝警語,即日生效。

 

十二.衛生福利部於108年3月28日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吸收功能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可利用率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自本公告生效日起2年內,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之案件,其試驗如係於本公告生效日前已開始執行,亦得適用本次修正前之公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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