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振泰小學堂【2020年01月TFDA法規整理】

文章更新日期 : 2020/02/03

2020的一月份在食品與化粧品沒有重大法規公告,主要是佈達今年度查驗登記的委託單位,以及因應化粧品法規整合,廢止部分重複的規範。

近期衛福部全部心力都在防疫上,還請各位夥伴不必太過恐慌,勤洗手,出入密閉空間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我們一起度過非常時期吧。

 


109年1月8日衛福部公告「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自即日停止適用 。

*相關規定於108年6月4日發布訂定之「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且於108年7月1日施行,故廢止重複類似規範。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853

 

109年1月15日衛福部公告109年度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辦理 。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873

109年1月21日衛福部公告廢止「申請含藥化粧品含新化合物成分應檢附之技術性基本資料表 」及「新美白成分之使用管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於107年5月2日修正公布,特定用途化粧品之許可證核發、變更、廢止、撤銷、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許可證展延之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已授權訂定「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核發辦法」,故廢止重複類似規範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877

109年1月22日衛福部公告109年度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辦理。

資料來源: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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