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 食品法規更新總覽

文章更新日期 : 2026/07/30

2026食品法規更新

依食藥署公告整理|點下方標籤可篩選分類,或只看需送驗項目。

2026/07 業者管理與製程 已發布・已生效

發布訂定「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 衛福部發布訂定「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規範外送員應接受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相關事項,詳細內容請見公告連結。
📅 公告日:115年7月21日
2026/07 輸入查驗與邊境 已發布・已生效

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35 條第 4 項解釋令FAQ問答集

📄 衛福部食藥署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5條第4項相關解釋令之FAQ問答集,協助食品業者釐清適用疑義,詳細內容請見公告連結。
📅 公告日:115年7月17日(即日生效)
2026/07 檢驗方法公告 預告草案

115年7月08日衛福部預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Benzimidazole類多重殘留分析」及「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Triclabendazole及其代謝物之檢驗」。

📄 原檢驗方法不合時宜,已由「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三)」涵蓋所有檢測品項及適用基質,並改以LC-MS/MS檢測,故予廢止,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2026/06 污染物與毒素 預告草案

115年6月29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條附表一草案

📄 增訂日本銀帶鯡 / 丁香魚、秋刀魚(不含內臟)及海膽之鎘限量規定。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 是否需送驗:是
2026/06 食品原料/新原料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6月24日衛福部訂定「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ʹ-岩藻糖基乳糖(2ʹ-fucosyllactose)與雙岩藻糖基乳糖(Difucosyllactose)混合物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 說明此原料定義,限用於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專供七歲以下兒童之乳粉,以及使用限量,即日生效施行。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6 食品標示與廣告 預告草案

115年6月12日衛福部預告訂定「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

📄 說明「初榨橄欖油」、「精製橄欖油」、「橄欖油」、「精製橄欖粕油」或「橄欖粕油」的製程與品質標準,作為產品品名標示依據,預計116年7月1日施行。
📅 生效日:116年7月1日
2026/06 業者管理與製程 預告草案

115年6月04日衛福部預告訂定「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草案

📄 未來平台須定期舉辦相關教育訓練,新加入之外送員,應於開始外送服務前完成教育訓練至少一小時,且後續每年至少一小時教育訓練。草案預告30天。
📅 草案(預告30天,生效待公告)
2026/05 動物用藥殘留 預告草案

115年5月27日衛福部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草案。

📄 修正檢驗條件、參考文獻、參考圖譜的資訊,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2026/05 業者管理與製程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5月22日衛福部公告115年度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審查。

📄
📅 公告日:115年5月22日
2026/05 食品標示與廣告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5月19日衛福部公告「食品廣告合規輔導指引」

📄 提供合適指引提供食品業者、廣告代理商、行銷傳播業者、內容創作者等從事食品廣告製作及行銷之相關人員,作為食品廣告內容是否合 法之輔導與判斷參考。
📅 公告日:115年5月19日
2026/05 輸入查驗與邊境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5月12日衛福部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15年4月1日生效。

📄 本次增列CCC2924.29.90.32-9「含全氟己烷磺酸酯之環醯胺化合物」等5項貨品號列及輸入規定代號「508」或「847」,並刪除CCC2932.19.90.00-9「其他之結構中含有一未稠合之呋喃環(不論是否氫化)之化合物」1項貨品號列,溯及自中華民國115年4月1日生效。
📅 生效日:115年4月1日
2026/05 健康食品/特殊營養 預告草案

115年5月05日衛福部預告修正「健康食品之調節血脂功能評估方法」草案

📄 可宣稱調節血脂的功效方法測試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總膽固醇等,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2026/05 健康食品/特殊營養 預告草案

115年5月05日衛福部預告修正「健康食品之調節血糖功能評估方法」草案

📄 可宣稱調節血糖的功效方法測試空腹血糖、糖化血色素等,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2026/04 微生物衛生標準 預告草案

115年4月29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金黃色葡萄球菌之檢驗」草案。

📄 本次參考國際方法Bacteriological Analytical Manual (BAM)修正培養溫度為36℃,並增列巴德派克培養基上生長非典型菌落之形態,另直接平板法進行菌數計算,為修整數據之有效位數至兩位,將第三位數字四捨六入。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2026/04 農藥殘留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4月22日衛福部公告農藥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之擴增品項-Afidopyropen等23項。

📄 公告多重農藥殘留方法五擴增23項農藥檢驗,包含阿托平、格力高等項目,即日施行。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4 農藥殘留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4月21日衛福部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

📄 修正及增列阿巴汀等三十八種農藥一百七十四項殘留容許量;刪除甲基益發靈等十二項殘留容許量;配合敘明部分作物類別之排除作物品項;修正作物名稱「無頭甘藍」為「羽衣甘藍」;修正Cyclaniliprole、扶吉胺、氟芬隆之備註農藥分類;修正佈飛松之國際普通名稱。(修正規定第三條附表一),即日施行。
📅 生效日:即日施行
🧪 是否需送驗:是
2026/04 污染物與毒素 預告草案

115年4月02日衛福部預告廢止「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麻痺性貝毒之檢驗(一)」

📄 麻痺性貝毒之檢驗(一)為小鼠生物試驗法,麻痺性貝毒之檢驗(二)為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分析法,為順應實驗動物3R (reduction, refinement, replacement)原則及使用化學分析法檢測麻痺性貝毒之國際趨勢,故辦理旨揭檢驗方法廢止事宜。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2026/04 污染物與毒素 預告草案

115年4月02日衛福部預告廢止「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河豚毒素之檢驗(一)」。

📄 河豚毒素之檢驗(一)為小鼠生物試驗法,麻痺性貝毒之檢驗(二)為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分析法,為順應實驗動物3R (reduction, refinement, replacement)原則及使用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檢測河豚毒素之國際趨勢,故辦理旨揭檢驗方法廢止事宜。草案預告60天。 115年4月13日衛福部預告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之中藥材品項及其產品屬性認定基準(草案)。 為界定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中藥材品項及其產品之屬性,兼顧國人中藥用藥安全及膳食文化,特訂定本基準,並依照類別分成兩大類。 (一) 第一類中藥材,指具傳統食用文化得供食品原料用途者。共75項 (二) 第二類中藥材,指食用時須注意安全性者。共73項 須依附表分類個別藥材逐一確認使用方式,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2026/03 輸入查驗與邊境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3月24日衛福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 針對冷凍沙丁魚、冷凍鰺、其他大麥等九項增修訂號列資訊,115年4月1日生效。
📅 生效日:115年4月1日
2026/03 動物用藥殘留 預告草案

115年3月24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抗生素及其代謝物多重殘留分析」草案。

📄 預計新增蛋類基質,並刪除「cefoperazone」及「mecillinam」兩個抗生素品項,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2026/03 業者管理與製程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3月17日衛福部公告修正「罐頭食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名稱並修正為「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低酸性食品及酸化食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 配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七章名稱修正為「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低酸性食品及酸化食品製造業」,原「罐頭食品」已不適用,爰修正本規定名稱,即日生效。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3 業者管理與製程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3月17日衛福部公告修正「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 配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七章修改章節名稱,將「低酸性及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修改為「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低酸性食品及酸化食品製造業」,且考量水產加工之方式樣態發展多元,爰刪除現行第一款、第三款列舉水產加工方式之樣態,即日生效。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3 業者管理與製程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3月17日衛福部公告修正「肉類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 配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七章修改章節名稱,將「低酸性及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修改為「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低酸性食品及酸化食品製造業」,且考量肉類加工之方式樣態發展多元,爰刪除現行第一款、第三款列舉肉類加工方式之樣態,即日生效。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3 業者管理與製程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3月17日衛福部公告修正「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即日生效。

📄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3 業者管理與製程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3月11日衛福部公告115年度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審查。

📄
📅 公告日:115年3月11日
2026/03 其他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3月03日衛福部公告「花生脫殼業者衛生管理之指引」

📄 去年草案正式公告,人員衛生、環境設備、原料與成品等項目需注意管理,確保花生製品之衛生安全。
📅 公告日:115年3月03日
2026/03 其他 廢止

115年3月03日衛福部公告「酸化食品之殺菌值評估作業指引」、「酸化食品之連續式熱交換殺菌機殺菌功能確效指引」、「酸化食品之調酸作業指引」共3份。

📄 三份酸化食品的作業指引,另同步廢止109年5月21日衛授食字第 1091301176號函訂定之「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
📅 公告日:115年3月03日
2026/02 其他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2月25日衛福部公告修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作業程序」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作業程序」。

📄 針對二級品管的驗證機構要求微調,針對食品業者申請的驗證流程微調內容,並新加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處理流程,作為驗證資格有效與否評核依據,即日施行。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2 其他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2月13日衛福部核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3項:「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即日生效。

📄 一、基於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對牛海綿狀腦病區分為「典型(經飼料傳染)」及「非典型(自然老化)」兩種,爰本條項管制之對象,不包含「非典型牛海綿狀腦病」。 二、業經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認定為「風險可忽略」且於本項施行後逾10年,未發生典型牛海綿狀腦病病例之國家或地區,非屬本項管制範圍。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2 檢驗方法公告 預告草案

115年2月04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中植物性成分檢驗方法-芒果成分之定性檢驗」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中植物性成分檢驗方法-芒果之定性檢驗」。

📄 修正芒果標的基因、引子、探針,以提高物種專一性,避免偽陽性反應產生,並改用real-time PCR設備執行,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2026/02 健康食品/特殊營養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2月04日衛福部發布「健康食品衛生標準」

📄 健康食品本質為食品,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相關規定,爰要求健康食品及其原料衛生標準,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衛生標準相關規定,即日施行。
📅 生效日:即日施行
🧪 是否需送驗:是
2026/02 健康食品/特殊營養 廢止

115年2月04日衛福部公告改制前行政院衛生署88年6月21日衛署食字第88036170號公告之「健康食品衛生標準」,自即日停止適用

📄 因應新標準上路,舊版規範廢止。
📅 生效日:即日施行
🧪 是否需送驗:是
2026/02 業者管理與製程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2月03日衛福部修正「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 食品業者的回收銷毀流程,內容流程微調,另外新增回收銷毀執行程序與內容文件須保存五年,即日施行。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2 食品標示與廣告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2月02日衛福部公告「食品業者輸銷含動物源原料之食品管理作業指引」

📄 輸銷含動物源食品至國外之食品製造業者相關注意事項,包含製造流程、標示與檢驗等相關指引,即日施行。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1 食品原料/新原料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1月27日衛福部發布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

📄 規範新興食品原料之定義、安全性評估流程、須檢具資料及相關表單,供食品業者或相關單位遵循,以確保新興食品原料之食用安全性並兼顧產業發展,即日施行。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1 輸入查驗與邊境 已發布・未生效

115年1月27日衛福部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 調漲相關規費,本次發布之附表,於116年1月1日施行。
📅 生效日:116年1月1日
2026/01 業者管理與製程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1月20日衛福部修正「健康食品之胃腸功能改善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胃腸功能改善保健功效評估方法」。

📄 修正評估方法以及名稱,即日施行。但自本公告生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之案件,其試驗如係於本公告生效日前已開始執行,亦得適用本次修正前之公告方法。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1 檢驗方法公告 已發布・已生效

115年1月20日衛福部修正「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中溴酸鹽之檢驗方法」。

📄 調整試藥與檢驗方法,即日施行。
📅 生效日:即日施行
2026/01 農藥殘留 預告草案

115年1月09日衛福部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草案。

📄 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 是否需送驗:是
2026/01 食品原料/新原料 預告草案

115年1月05日衛福部預告訂定「以果糖基轉移酶製得之食品原料菊糖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 規定所定菊糖原料之製程及果糖基轉移酶之來源,規格以及應標示之成分資訊,草案預告60天。
📅 草案(預告60天,生效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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