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食品販售應符哪些法規?檢驗項目、標示規定與微生物衛生標準一次看

文章更新日期 : 2026/07/16
冷凍食品要合法販售,包裝標示與微生物衛生標準兩關都要過。本文整理現行規定、常見檢驗項目與送驗重點。
版本說明:本文引用之「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自 110 年(2021 年)7 月 1 日施行後,截至目前尚未修正——2021 施行版即為現行、也是目前為止最新的版本,以下整理供業者對照參考。

冷凍食品要合法販售,有兩件事一定要注意:包裝標示,以及冷凍食品類的微生物衛生標準。JTS振泰檢驗從 2021 年冷凍食品因疫情快速崛起時就持續關注這個領域,以下為大家整理現行規定、常見檢驗項目與送驗重點。

回顧:2021年疫情,冷凍食品如何從應急變成主流

時間拉回 2021 年 5 月,國內 COVID-19 疫情加劇蔓延,雙北地區自 5 月 15 日率先進入三級防疫警戒,全國於 19 日起升至第三級。餐飲業因禁止內用措施,營運受到嚴重衝擊,5 月份營業額降為 502 億元、年減 19.1%;相較於 2020 年 3 月 19 日啟動邊境管制措施下的 3 月營業額 519 億元(年減 21.0%),金額更低,可見當時管制措施對餐飲業的影響更加劇烈。

當時消費行為也出現顯著變化:消費者避免出入人多稠密的場合用餐,改以外送或在家料理等方式消費,此舉也對餐飲業造成嚴重影響,銷售額劇減導致許多餐飲品牌無法經營而倒閉或歇業。

三級警戒期間全台餐廳禁內用,僅能仰賴外帶外送、冷凍食品、電商收入支撐,其中最多餐飲業者與個體戶選擇發展冷凍食品——因為業者均看準,疫情所改變的消費行為並不會在短時間內恢復。

宅經濟爆發:冷凍食品成為當時餐飲業的出路

當時估計春酒損失佔全年業績約2-3成,一般餐飲則因疫情而至少減少1-2成。在當時看不到盡頭的疫情下,餐飲業如何找到出路?

當時便利商店的銷售數據顯示,袋裝麵、即食調理食品此類可做為家庭庫存糧食的商品近期開始熱銷,業績皆成長近一至二成。

因疫情引發的宅商機突起,把商品冷凍宅配,成了當時許多業者逆勢成長的解方。

疫情之後,冷凍食品退燒了嗎?

沒有。根據 Worldpanel by Numerator《2025年第四季台灣民生消費品市場趨勢報告》,2025 年台灣食品類消費年成長 2.6%、包裝食品銷售額成長 3.1%,整體呈現「外食降溫、居家料理升溫」的趨勢;其中冷凍水餃、冷凍點心、冷凍菜餚等冷凍食品維持正成長

換句話說,當年因疫情養成的消費習慣並沒有隨著疫情結束而消失,而是沉澱成常態——冷凍食品已經從「應急選項」變成家庭的常備品項。這也代表:法規把關比當年更重要,因為它不再是一時的生意,而是需要長期經營的產品線。

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冷凍食品販售應該要符合哪些法規標準呢?

有兩件事情一定要注意:

一、冷凍食品販售,包裝上的標示一定要符合法規。
二、冷凍食品類的微生物衛生標準

做好準備,才能讓您的產品安心銷售、業績長紅。

 

一、冷凍食品販售,包裝上的標示一定要符合法規!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
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

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
三、淨重、容量或數量。
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
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者,應標示生產系統。
六、原產地(國)。
七、有效日期。
八、營養標示。
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關於”營養標示”詳細訊息,請參考文章:
檢驗小學堂: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範整理與建議

 

二、冷凍食品類的微生物衛生標準

冷凍食品須合乎所屬類別之微生物標準,若您的產品是薑母鴨鍋底,在凍結前已加熱處理,消費者拿到您的產品後需加熱調理才能食用者,須符合腸桿菌科10 CFU/g以下、沙門氏菌陰性之微生物標準。

若您的產品是冷凍醃漬雞排(凍結前未加熱處理),消費者拿到您的產品後需加熱調理才能食用者,則須符合大腸桿菌50MPN/g以下之微生物標準。

食品 品項

微生物及其毒素、代謝產物

限量

5.1 食用冰塊

5.2 冷凍即食食品,包括:

-冰品,如:冰淇淋、義式 冰淇淋、冰棒、刨冰、 聖代、雪酪、冰沙等

-冷凍水果

5.3本表第5.6項所列種類以 外之其他經加熱煮熟後 再冷凍之食品,僅需解凍 或復熱即可食用者,包 括:

 -冷凍熟蔬菜

腸桿菌科

10 CFU/g (mL)

沙門氏菌

陰性

5.4 冷凍非即食食品

-須再經加熱煮熟始得 食用之冷凍食品

-非供生食之冷凍生鮮水 產品

大腸桿菌

50 MPN/g

5.5 供生食之冷凍生鮮水產品

沙門氏菌

陰性

腸炎弧菌

100 MPN/g

5.6 經加熱煮熟後再冷凍之水產品,僅需解凍或復熱 即可食用

沙門氏菌

陰性

腸炎弧菌

陰性

 

冷凍食品需符合之衛生法規依照凍結前加熱煮熟與否,以及消費者食用該產品前是否僅需解凍或復熱,亦或需再經加熱煮熟方能食用之分類界定成不同的食品品項。不同的食品品項,相對應的微生物檢驗項目也不同。完整的各類食品限量規定,可參考〔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表格整理】〕。

三、冷凍食品常見的檢驗項目有哪些?

綜合上述兩大規範,冷凍食品業者最常送驗的項目可分為兩類:

1. 微生物項目(依產品分類適用不同項目,詳見上表)

  • 腸桿菌科、沙門氏菌:適用食用冰塊、冷凍即食食品,以及加熱煮熟後再冷凍、僅需解凍或復熱即可食用者。
  • 大腸桿菌:適用冷凍非即食食品(須再加熱煮熟才能食用者)、非供生食之冷凍生鮮水產品。
  • 腸炎弧菌:適用冷凍生鮮水產品(供生食者,以及加熱煮熟後再冷凍者)。

2. 標示相關項目

  • 營養標示八項:熱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鈉。
  • 依產品訴求或原料特性,另可能需檢驗食品添加物(如防腐劑)等。

建議業者在產品上市前,先依「凍結前是否加熱處理」「食用前是否需再加熱煮熟」確認產品所屬品項,再據以規劃檢驗項目,才不會驗錯或漏驗。

總而言之,您的產品要開始冷凍販售前,請先審視包裝上之營養標示是否齊全,並且確認產品之微生物標準是否有符合法規限值唷!

JTS振泰檢驗為 TFDA、TAF(ISO/IEC 17025)認證實驗室,台北、台中、高雄皆有據點,可協助冷凍食品業者確認標示規定、規劃微生物檢驗項目。

冷凍食品要驗哪些項目?我們幫你確認

不確定要驗什麼?快來振泰 LINE@官方帳號問問!

 

資料來源:

  1. 經濟部統計處-110年6月23日「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統計」新聞稿(網頁存檔)
  2. 經濟部統計處-109年4月23日「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統計」新聞稿(網頁存檔)
  3. 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
  4. 食力foodnext-外食降溫、居家料理升溫 2025食品市場成長靠「自己煮」(Worldpanel by Nume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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