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
TFDA法規整理
【資訊如下】
113年1月3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塑膠淋膜紙類製品之檢驗」草案。
*配合112年1月1日發布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修正「溶出試驗」內文原引用舊版衛生標準之規定,修正為新版之衛生標準規定,另修正適用檢體以及「材質試驗」增列「10%鹽酸溶液」的方法,草案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30313
113年1月4日衛福部訂定「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長柄菊(Tridax procumbens)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諾麗(Morinda citrifolia)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及「食品原料(洋)車前子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等四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新增四種食品原料,魔鬼爪葉、長柄菊與諾麗葉只能供沖泡茶飲使用,(洋)車前子殼,其每日食用限量為十點二公克。以及其使用限制與標示警語,即日生效。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0318
113年1月4日衛福部預告修正「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草案
*為保障消費者衛生安全,以及因應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特定用途化粧品之規定於113年7月1日停止適用,將原規定於「特定用途化粧品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及「化粧品中抗菌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之部分成分移入本表規定,並參酌國際間化粧品管理規範,修正本表之產品類型及注意事項等,新增計一百二十二項、修正計三十一項及刪除計二項成分及修正表末說明,爰修正本表,預計113年7月1日生效,草案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30314
113年1月4日衛福部預告廢止「特定用途化粧品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特定用途化粧品之規定於113年7月1日停止適用,於113年7月1日停止適用。原「特定用途化粧品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之規定,將納入「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及「化粧品防曬劑成分使用限制表」,爰辦理廢止事宜,預定自113年7月1日生效,草案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30316
113年1月4日衛福部預告廢止「化粧品中抗菌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
*經查歐盟、美國、日本、東協等國際間,並未針對化粧品訂定抗菌劑成分表;且相關成分,本部業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六條第三項授權訂定其使用限制規定,爰辦理「化粧品中抗菌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之廢止事宜,預定自113年7月1日生效,草案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30317
113年1月18日衛福部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
*因應環境部需求,變更其他硝酸鈉之號列輸入規定,改為845。並提供新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預定自113年2月1日生效。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0350
113年1月18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草案
*於103年11月7日訂定發布「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歷經八次修正,為使規範一致及強化食品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本準則有進行全面檢討之必要。這次草案有修正要點20項,草案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0343
113年1月19日衛福部預告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草案
*新增辦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稅籍登記者之「殼蛋之輸入業者」強制實施食品追溯追蹤管理制度、上傳非追不可及使用電子發票,草案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30354
113年1月19日衛福部發布修正「食品輻射照射處理標準」
*配合「植物防疫檢疫法」,爰刪除涉及植物防疫範疇之照射目的及相
關品目及處理規定,及整合附表之規定,即日施行。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0356
113年1月24日衛福部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七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五草案
*1.刪除陶斯松等3種農藥23項殘留容許量,並參採農業部建議農產品儲架期,提供刪除容許量作物流通緩衝配套規定,新增註八。
*2.增修訂亞醌蟎等22種農藥101項殘留容許量
*3.新增「Afidopyropen」普通名稱為「阿扶平」
*4「火龍果花」、「蘘荷」增列屬草木本植物。
預計113年4月1日生效,草案公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30358
113年1月31日衛福部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0367
113年1月31日衛福部預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附件二草案。
*增列營養素硒及其得敘述之生理功能詞句或類似詞句:「有助於抗氧化,抵抗氧化壓力。」,並增訂鋅得敘述之生理功能詞句或類似詞句:「有助於抗氧化 。」,草案預告60天。
資訊: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