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最新上路|寵物食品檢驗法規全解析:黴菌毒素、病原菌、重金屬最新容許標準與法規脈絡

文章更新日期 : 2025/05/07

針對114年(2025年)最新修法重點,本文為寵物食品業者與品管人員整理每類檢驗項目重點,深入解析此次病原菌、黴菌毒素、重金屬、農藥殘留等標準調整,協助瞭解風險並做好符規應對。

在全球飼主越來越重視毛孩飲食安全的背景下,臺灣農業部於2025年4月24日公告修正《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此修正不僅提高國內寵物食品安全水準,也提醒業者加強品質管控以符合新制,若產品超標,業者將面臨罰鍰並強制下架處分。

 

一看就懂的寵物食品法規標準表格整理

振泰檢驗|2025法規圖表(桌機與預設)

 

檢驗項目與風險解析

依據最新法規,市售寵物食品需在以下類別符合安全標準,包含:病原微生物、黴菌毒素、重金屬、農藥、保存劑與抗氧化劑、有害化學物質、放射性物質。

以下我們將逐項介紹,驗什麼?為什麼驗?在花錢送驗之前,如果能多了解來龍去脈、檢驗意義,不僅能花錢花得更甘心,對於產品的品質把關也會更有信心。

 

病原微生物

病原性微生物污染是寵物食品的重要風險之一。若飼料中帶有致病菌,可能會導致寵物發生嚴重腸胃炎、敗血症等疾病,甚至部分人畜共通病原(如沙門氏菌)還可能經由飼料傳染給飼主。

為避免此類公共衛生風險,法規規定寵物食品中不得檢出特定致病菌。

  • 嚴格管控食品中的病原菌,可以防止寵物因食用受污染飼料而生病,維護寵物與飼主的安全。

 

在病原微生物中被列出且不得檢出的致病菌包含:

沙門氏菌(Salmonella)

常見的食源性致病菌之一。

犬貓食用受沙門氏菌污染的飼料可能感染沙門氏菌症,導致嚴重的腸胃炎、嘔吐腹瀉,嚴重時引發敗血症甚至死亡。

沙門氏菌也是一種人畜共通菌,可經由糞口傳染或食用遭污染的食品,如:肉品、生鮮雞蛋、魚肉煉製品等動物性食品途徑感染,當然也有可能透過寵物食品傳染,對幼童或免疫力弱的人威脅更大。

因沙門氏菌引起的食品中毒事件,在世界各地都有,且常排行於前幾名!中毒的原因主要可經由人、貓、狗、蟑螂、老鼠等途徑污染食品,或者是因為動物性的食品若被沙門氏桿菌汙染,又在不當的環境下貯存會讓菌量快速生長,而食用前若未徹底加熱就會增加食品中毒的風險。無論在食品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都不得檢出。

由於危害嚴重且傳染性強,在寵物食品的安全容許量標準中,對沙門氏菌也是零容忍(不得檢出)

 

延伸閱讀:想對沙門氏菌更了解,知道這隻桿菌的型態、存活溫度、感染預防,請看無所不在的沙門氏菌

 

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

另一種人畜共通的細菌病原。

李斯特菌其實廣泛的存在環境中,像是土壤、植物、糞便,一般來說通常是以食物為媒介進入到我們生活周遭。

若不小心感染,會增加敗血症的風險,對人類可造成腸胃炎、腦膜炎或流產,尤其是孕婦幼兒老人與免疫力低下者更是高危險群。

在動物則可能導致敗血性流產或神經症狀,相較之下,健康成犬成貓較少因李斯特菌發病,但幼齡、年長或免疫低下的動物仍有感染風險。

若飼料遭汙染,寵物可能成為帶菌者而無明顯症狀,但其排泄物能散播病菌,對人類(尤其孕婦、老人)造成潛在致命威脅。因此法規同樣明定不得檢出李斯特菌。

李斯特菌生長的溫度範圍在 3~45 ℃ 之間,最適合溫度為 30~37 ℃,於 4 ℃ 條件下可持續生長繁殖,所以生鮮蔬果或即食性食品放進冰箱裡保存也是可能感染李斯特菌,需加熱至 72 °C 以上才可殺死。若沒有充分加熱就食用,就容易引發李斯特菌中毒。

因此《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中明定,寵物食品中不得檢出李斯特菌。

延伸閱讀:想對李斯特菌更了解,知道潛伏期、危害、如何預防,請看李斯特菌很危險嗎?如何預防

 

致病性大腸桿菌(Pathogenic Escherichia coli)

大腸桿菌是人類和寵物腸道中的正常菌種,所以食品一旦出現大腸桿菌,即意味著食品直接或間接的被糞便污染,故在衛生學上,常被用做飲水、食品的衛生檢定指標。(延伸閱讀:衛生指標菌

大部分的大腸桿菌屬於「非病原性」,只有少部分大腸桿菌會引起下痢、腹痛等症狀,稱之為「致病性」大腸桿菌。

大腸桿菌本為腸道常見菌,但某些血清型具高度致病性,如前兩年歐美的生菜遭到汙染,罪魁禍首就是出血性的大腸桿菌O157:H7,產生的志賀氏毒素會造成腸道出血(引發腸胃炎或溶血尿毒症等),毒性很強,為一種人畜共通菌,主要存在於牛、羊的腸道與排泄物內。

人體多因食入牲畜排泄物污染的食品而感染,通常是烹煮不當的牛肉(特別是絞肉)、生牛肉、生牛奶及受污染之水源(如未經消毒之飲用水)。

犬貓食入含有致病性大腸桿菌的食品,可能出現嚴重腹瀉、嘔吐、脫水,甚至造成出血性腸炎或腎衰竭等併發症。因此,寵物食品中不得檢出致病性大腸桿菌

延伸閱讀:致病性大腸桿菌,在食品微生物衛生標準表格整理中也有相關規範

 

產氣莢膜梭菌Clostridium perfringens

一種厭氧性細菌,能產生孢子廣泛存在於土壤及動物腸道中。

若食品製程不當受到梭菌污染並滋生,其產生的毒素可引起犬貓的腸炎、腹瀉,部分情形下會導致急性出血性腸炎,對幼犬幼貓尤為致命。

由於少量梭菌即可產生毒素危害健康,法規中明定產氣莢膜梭菌不得檢出。

 

上述病原菌採「零容許」標準,只要檢出即屬違規。業者必須透過嚴格的衛生控制(如原料消毒、製程高溫殺菌及成品包裝防汙染)來確保成品不帶有任產氣莢膜梭菌等致病菌。降低寵物感染腸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之機率,也降低人畜共通傳染的風險。

 

corncob on plants photograph

黴菌毒素

黴菌毒素是黴菌在穀物等原料中滋生時產生的有害代謝物,常見於玉米、小麥等飼料原料,一旦攝入可能對寵物造成肝腎損害、嘔吐、食慾不振等嚴重健康問題。

法規原先僅規範黃麴毒素(主要由麴菌產生,可致肝臟損傷與致癌風險)因黃麴毒素通常是公認最具威脅的黴菌毒素之一,曾有進口玉米原料因黃麴毒素超標導致飼料事件,促使主管機關訂出更嚴格的限量值。

2025年起新增嘔吐毒素、伏馬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麴毒素、T2毒素等5種黴菌毒素的容許量限制。

這些毒素過量時會引發寵物嘔吐、腹瀉、肝腎功能受損、免疫抑制等症狀,嚴重時可能致命。

 

目前制定規範的黴菌毒素包含:

黃麴毒素

由黃麴菌屬黴菌(Aspergillus)產生,常見於儲藏不良的玉米、花生等作物。黃麴毒素是已知毒性最強的天然黴菌毒素之一,具有劇烈的肝毒性和致癌性。

犬貓對黃麴毒素極為敏感,攝入高劑量可引發急性肝壞死、出血,迅速致命,即使是低劑量,長期攝入也可能導致慢性肝損傷和免疫抑制。

國際上多起寵物中毒事件(尤其犬隻)皆源於飼料黃麴毒素超標。

安全容許量:0.02 ppm,業者必須確保原料穀物沒有霉變,以防黃麴毒素產生。

 

嘔吐毒素(學名脫氧雪腐菌醇 DON)

由鐮刀菌屬黴菌(Fusarium)在穀物上產生,又稱「脫氧雪腐毒素」。因攝入後常引發動物嘔吐而得名。

嘔吐毒素主要導致急性嘔吐、食慾不振,影響消化及生長,長期攝入還可能損害免疫功能。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犬用與貓用隻寵物食品有不同的容許量,犬用寵物食品為:2 ppm,貓用寵物食品為:5 ppm。

標準允許貓食含有稍高含量,原因在於貓對此毒素耐受量相對較高,但整體容許值仍屬低劑量範圍。

 

伏馬毒素

亦為鐮刀菌在玉米等穀物上產生的毒素。

伏馬毒素會干擾神經鞘脂類合成,主要傷害肝臟和神經系統

在馬、豬等動物中有造成致命性腦病變或肺水腫的紀錄;對犬貓而言,高含量可能導致肝腎損傷、腸胃不適等。安全容許量:5 ppm(犬貓適用相同標準)。

雖限值相對高於黃麴毒素,但實務上仍須避免使用發霉玉米,採購之初沒有問題的原物料也需要妥善存放,以免伏馬毒素聚積超標。

 

玉米赤霉烯酮

由部分鐮刀菌產生的毒素,常見於玉米、小麥等穀類。

其結構類似動情激素,在動物體內會干擾內分泌,導致雌激素樣作用

對犬貓而言,大量攝入可能引起生殖機能異常、公母動物的生殖器官病變或不孕不育等問題。安全容許量:0.2 ppm。

由於該毒素主要影響繁殖及內分泌,標準將容許量訂得相當低,防範長期累積造成的隱性危害。

 

赭麴毒素

由青黴菌和曲霉菌(如Aspergillus ochraceus)等產生,常汙染穀類、豆類及咖啡豆。

赭麴毒素主要損害腎臟,亦具免疫抑制和致癌風險。

犬貓若長期食用含赭麴毒素的飼料,可能出現腎功能衰退、尿崩症狀,抵抗力下降等健康問題。

安全容許量:0.01 ppm。該標準極嚴,顯示對此慢性腎毒性物質的管控相當謹慎。

 

T2毒素

屬於Trichothecenes類的黴菌毒素,也是由某些鐮刀菌產生。

T2毒素毒性強烈,可作用於多個器官系統:引起消化道潰瘍、出血,破壞造血和免疫系統,甚至傷害皮膚與神經。

對貓而言尤其危險,可能導致食慾不振、嗜睡、嘔吐腹瀉等,嚴重時肝臟壞死或致命性出血。安全容許量:0.05 ppm(貓用)。

標準僅對貓訂有限量,但實務上無論犬貓寵物食品都仍應儘量避免T2毒素污染。

 

上述黴菌毒素多半來自穀物原料的霉變,因此原料管控是關鍵

業者需確保採購的穀物、豆類等原料乾燥無霉,並在儲存過程控制水分與定期檢驗。

應特別注意穀物原料的黴菌管控,例如原料入廠時即篩檢,安排原物料定期檢驗、輪驗或不定期抽驗,以確認原物料狀態,並改善儲存環境防霉,確保產品中各項黴菌毒素含量均在安全值以內。

產品出售前也務必透過檢驗確認相關數值有符合《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中的訂定標準。

 

如果寵物食品中檢出超過容許量的黴菌毒素,表示該批原料或製程管理出現問題。

「超標」往往代表該食品可能對寵物造成慢性中毒風險,例如黃麴毒素超標可能導致毛孩肝腫大、食慾不振甚至死亡。

因此,一旦驗出黴菌毒素超標,產品即不符合銷售標準,需下架回收並追查源頭,以免毛孩受到傷害。

 

 

a painting of a seaweed forest with sunlight coming through the water

重金屬

重金屬累積於體內會對動物造成慢性中毒和器官損傷,這些元素在體內無法代謝,長期累積會損害人體與動物健康。

重金屬可能來自原料(土壤、水源污染)或加工污染,經由各種途徑累積於食品原料、寵物食品原料,進而被攝食進入人體內與寵物體內造成健康危害。

一般大家常聽到的重金屬通常是砷、鎘、鉛、汞,食品廠商也多會針對這些重金屬元素進行把關,寵物食品業者一樣要依據法規把關這四項重金屬的數值。

長期攝食超標重金屬的寵物,可能出現神經系統受損、腎衰竭、消化問題等慢性病變。

透過對飼料中重金屬含量的嚴格限制,可降低寵物累積中毒的風險。

本次異動汞的容許量,經2025年修訂後從0.4 ppm調降為0.3 ppm。

 

在檢驗砷的部分又含有有機砷與無機砷。

無機砷毒性強,可致癌並損害皮膚、神經和消化系統;有機砷(主要存在於海產)相對低毒。

此項標準訂定前有些特別提出:未含水產或藻類成分的寵物食品,總砷含量不得超過2 ppm;若是含有水產動物或藻類成分者,於12%水分基準下,總砷可放寬至10 ppm,但其中有害的無機砷仍不得超過2 ppm。

此差異是考量海洋性原料中常含較高濃度的有機砷(如魚類中的砷化物),在一定範圍內屬正常且低毒。

然而,即便有機砷較無機砷安全,總砷超標仍暗示原料來源可能受環境污染。

 

砷中毒的毛孩可能出現嘔吐、下痢、倦怠無力,長期則可能皮膚角化異常、罹患膀胱癌等。

因此業者若使用海藻、魚粉等原料,需特別注意砷含量並檢驗無機砷比例,以確保符合法規標準。

 

鎘多來自工業及環境污染,穀物、內臟等原料中可能殘留鎘。

鎘屬重金屬中等毒性,長期攝入主要傷害腎臟與骨骼(在人的身上引發痛痛病即為鎘中毒所致)。

犬貓若食用鎘含量過高的食品,可能造成腎功能受損、食慾下降、貧血,高濃度下會引起急性嘔吐下痢。安全容許量:2 ppm。

 

鎘在動物體內會蓄積於腎臟,因此動物性原料(特別是腎、肝等內臟)要嚴格篩選產地,避免來自高污染區域的食材,並透過第三方檢測確定成品中鎘含量低於標準。

 

鉛廣泛存在於環境中,可能經由穀物(田間沉降)、肉骨粉(牧場環境)、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寵物食品。

鉛為神經毒性金屬,主要傷害神經系統和造血系統

毛孩鉛中毒時可能出現嘔吐、腹痛、癱瘓、貧血等症狀,幼年動物長期攝入鉛還可能影響發育和認知。安全容許量:5 ppm。

此一定量仍屬低劑量,但考量環境中難免有痕量鉛存在,因此容許值相對砷鎘稍高。

 

為降低鉛風險,業者應管控包裝印刷和製程接觸材料的鉛含量,同時選用低污染產地的原料。

若產品檢出超標,表示鉛污染已超出背景值範圍,需立即排查原因(例如某批原料或設備汙染)。

 

汞及其有機形態甲基汞主要來自水產食材,例如深海魚類常累積汞。

汞對神經系統具高度毒性,長期攝入會損傷毛孩的神經發育和腎臟功能,嚴重時引起視力聽力受損、步態不穩等問題。

 

2025的修正將寵物食品中汞的容許量加嚴為0.3 ppm(先前標準為0.4 ppm)。此調整反映了國際對汞風險控管日趨嚴格的趨勢,也考量到魚類原料往往帶來較高汞含量

因此,使用魚粉、魚油或海鮮成分的犬貓食品更需留意汞含量。

如果飼料汞超標,長期餵食可導致毛孩出現神經症狀和腎病變,必須立刻停用並更換低汞原料來源。

 

整體而言,法規對重金屬的限量雖以ppm計算,看似微小,但重金屬具有累積性且無法被生物降解,一旦超標代表著潛在的慢性中毒風險。

對寵物食品業者來說,必須在原料採購階段就嚴格把關(例如要求供應商提供產地與檢驗證明),並可定期自行送驗產品中的重金屬含量,以確保符合標準。

從消費者角度看,若寵物食品被驗出重金屬超標,表示長期餵食可能對毛孩健康造成隱患,應立即停止餵食該產品並留意毛孩健康狀況。

 

 

yellow farm tractor on green grassfield

農藥殘留

農藥殘留主要針對飼料原料(如穀物、豆類、肉副產品)在農業生產或環境中接觸到的殺蟲劑殘餘。

寵物食品標準中規範了五種有害農藥的殘留上限,這些多屬有機氯類殺蟲劑,因毒性強且在生物體內難以分解,已被多國禁用或嚴格管制。

 

列入管制的農藥及其在食品中的容許殘留量如下:

阿特靈及地特靈(Aldrin and Dieldrin):0.01 ppm

蟲必死(BHC):0.01 ppm

滴滴涕(DDT):0.1 ppm

安特靈(Endrin):0.01 ppm

飛佈達(Heptachlor):0.01 ppm

 

上述農藥多半在數十年前廣泛用於農業害蟲防治,現因環境殘留問題已逐步禁用。

 

然而,這些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仍可能殘留在環境中並經食物鏈富集,特別是在動物脂肪及肝臟中累積。

若犬貓長期攝入含微量有機氯農藥的食物,可能導致慢性神經毒性(如肌肉顫抖、癲癇)、肝臟負擔增加、免疫力下降,部分還可能具有致癌性。

標準將它們的容許量訂在0.01 ppm的極低水平(DDT稍高但也僅0.1 ppm),意在使寵物透過日常飲食攝入的這些毒物量趨近於零。

 

對業者而言,由於這類農藥多已禁用,正常情況下食品中不應檢出,除非原料受到了環境污染或不當來源(例如使用受污染的動物性原料)。

因此,一旦驗出超標,往往代表嚴重的源頭污染問題,業者需立即追查並避免該來源;同時產品也將被認定不合格。

對消費者來說,「驗出農藥殘留」意味著該產品可能帶有環境毒素,長期餵食恐累積於毛孩體內,需特別留意並應考慮更換為可信賴品牌。

 

其他規範項目

除了上述主要類別,標準中還規範了保存劑與抗氧化劑有害化學物質以及放射性物質等項目,以全方位保障寵物食品安全。

 

保存劑/抗氧化劑如衣索金(Ethoxyquin,也叫乙氧喹、乙氧基喹啉,乙氧喹啉)、丁羥甲苯(Butylated hydroxytol-uene, BHT)、丁羥甲醚(Bu-tylatedhydroxyanisole,BHA)總和不得超過150 ppm(且衣索金不得超75 ppm)。

把太長的各種另稱和英文拿掉來看,簡單來說就是(衣索金+丁羥甲苯BHT+丁羥甲醚BHA)總和不能大於150ppm,其中衣索金單獨一項不可超過75ppm。

亞硝酸鈉上限100 ppm。

 

有害化學物質方面,三聚氰胺容許量2.5 ppm。

丙二醇在貓用食品中不得檢出(因丙二醇對貓有致命性的溶血危險)

 

另對於環境輻射污染也訂有標準,銫-134+銫-137的輻射量總和不得超過600 Bq/kg。

 

雖然這些項目在日常合規產品中較少成為問題,但業者仍須了解並遵守。

例如三聚氰胺就曾因遭違法添加於寵物飼料和奶粉而釀重大中毒事件,因此明定其不可超標。這提醒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添加任何非法物,以免觸犯法規。

 

 

業者實務影響與品管對策

 

新法規的檢驗項目與限量標準,對寵物食品業者的生產和品質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

為確保產品符合法規並保障毛孩健康,業者在原料選擇品管流程應對措施上應做好以下工作:

原料選擇與驗收

原料來源決定了產品的安全基礎。業者應優先選用可信賴供應商提供的高品質原料,並在進廠時進行必要的檢驗。

例如,穀物類原料要檢查是否有霉變跡象(水份含量、顏色氣味等),必要時送驗黴菌毒素含量,杜絕受黃麴菌或鐮刀菌污染的批次進入生產。

動物性原料(如魚粉、肉粉)則應瞭解其產地環境,避開重金屬污染高風險區域,對魚類原料可特別關注汞和砷的檢測報告。

內臟類原料則避免採用累積重金屬較多的部位。

透過嚴格的進料檢驗與驗收標準,在源頭將不合格原料拒之門外,是滿足成品安全標準的第一步。

 

製造過程品管

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應建立良好的衛生與品質管制體系(GMP/HACCP)

對微生物風險,需確保有足夠的加熱滅菌程序(如烘焙、擠壓高溫、高壓蒸煮等),使產品在出廠前已無致病菌存活。

同時要防止製成後的二次污染,例如包裝前環境與人員衛生管控,避免沙門氏菌、李斯特菌在冷卻或分裝時進入產品。

黴菌毒素風險的部分,需管控原料與半成品的水分含量,倉儲環境保持通風乾燥,避免產品在庫存期間發黴產毒。

而重金屬與農藥,製程中雖無法去除,但可於混料時,經由科學配方稀釋高風險原料的比例,例如使用海產原料時,搭配其他低汞原料以降低總汞濃度,或採用清洗步驟減少蔬果類原料的表面殘留農藥。

品管人員也應定期監測關鍵控制點(如乾燥工序的水分指標、滅菌工序的溫度時間),並留存紀錄以備追溯。

透過全程的品質監控,可將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情況消弭於生產過程中。

 

產品檢驗與應變

在產品上市前,業者應主動進行成品的抽樣送驗,特別是法規列管的項目(如致病菌、黴菌毒素、重金屬等)。

透過第三方實驗室的檢驗確認產品符合標準後再行銷售,可有效降低後續被官方抽查出問題的風險,也是對消費者負責任的表現。

一旦內部檢驗發現某批產品有指標超標,應啟動攔截與改正措施:立即暫停該批次出貨,分析原因並區隔問題範圍。

若問題源自單批原料,需全數清除該批產品;若屬製程偏差,則調整工藝參數防止重複發生。

同時依法規要求通知下游通路暫緩上市或辦理下架回收(在產品已出貨的情況下)。

 

這樣的自主應變機制,能將潛在危害降到最低。值得一提的是,農業部亦強調將推動業者建立完善的品質管理系統,主動確保產品安全。

 

資訊透明與消費溝通

 隨著毛孩家長對寵物食品的要求提高,業者若能取得產品通過檢驗的證明,適度對外公開,將有助於建立品牌信任。

例如有些廠商會將每批產品的檢驗報告提供在官網或包裝上,以證明重金屬、細菌等皆在安全範圍內。

或是使用第三方公正單位,如部分較具規模之商業實驗室,會提供安心平台這類型的報告平台供廠商使用。

這不僅滿足了消費者對安全的知情權,也促使業者持續維持高標準品管。

 

在法規要求之外,主動對照AAFCO等國際餵食試驗或營養標準進行產品測試,也是提升產品市場競爭力的方法之一。

但無論如何,符合國內安全標準是最基本的門檻,業者應將之內化為日常品管的重要部分。

 

整體來說,新修訂的安全標準對業者既是挑戰也是機遇。

挑戰在於更嚴格的規範要求更高的品質管理投入,但同時也推動產業升級,讓產品更安全、更受消費者信賴。

在實務操作上,業者需要從原料源頭到成品出廠建立全程品質控制體系

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產品不會因某項指標超標而違法下架,並守護毛孩們的健康。

 

違反法規會怎樣?罰鍰與產品下架處置

依據《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寵物食品業者若違反上述安全標準(例如產品被檢出病原菌或有害物質超過容許量),將面臨嚴厲的行政處分。

首先,地方政府可依動保法第27條第9款裁處新臺幣5萬以上、25萬以下罰鍰。

也就是說,每一項違規事件罰金至少5萬元,情節重大者可罰到25萬元。

 

其次,主管機關將啟動產品下架及召回機制:依據動保法第23條之2,違規批次的未出貨產品一律封存,已流通到通路上的則命業者通知下游全面下架回收

為了警示業界並維護市場秩序,主管機關並會公開違規廠商名稱及產品資訊。

這種「罰款+下架+公告」的處置組合,對違規者造成經濟和商譽的雙重嚴重打擊,望可有效遏止業者心存僥倖。

 

無論如何,不合格產品一經查獲,後果相當嚴重,業者務必要以最高規格要求產品安全,才能避免違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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